株式会社 THL(以下简称“本公司”)就其在本网站上所提供的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中对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制定以下隐私政策(以下简称“本政策”)。
第1条(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是指《个人信息保护法》所定义的“个人信息”,即关于生存个人的信息,并且该信息中包含的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联系方式等描述内容,可用于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以及容貌、指纹、声纹等相关数据,健康保险证的投保人编号等,仅凭该类信息本身即可识别特定个人的信息(个人识别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收集方式)
本公司在用户进行注册时,可能会询问其姓名、出生日期、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户号码、信用卡号码、驾照号码等个人信息。此外,对于用户与合作伙伴之间的交易记录以及包含个人信息的支付信息,本公司也可能会从我们的合作伙伴(包括信息提供方、广告主、广告投放平台等,以下统称为“合作伙伴”)等处收集。
第3条(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目的)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为了提供和运营本公司的服务
- 为了回应用户的咨询(包括进行身份确认)
- 为了向用户发送有关其正在使用的服务的新功能、更新信息、优惠活动等内容,以及本公司提供的其他服务的信息邮件
- 为了在必要时进行维护、发送重要通知等联络
- 为了识别违反使用条款的用户或试图以不正当目的使用服务的用户,并拒绝其使用
- 为了让用户能够查看、更改、删除其注册信息,以及查看使用状况
- 为了在收费服务中向用户收取使用费用
- 为上述使用目的附带的其他目的
第4条(使用目的的变更)
本公司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如下:
- 本公司仅在变更后的使用目的与变更前具有合理相关性的情况下,才会变更个人信息的使用目的。
- 在变更使用目的的情况下,本公司将通过公司规定的方式通知用户,或在本网站上公布变更后的目的。
第5条(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除以下情形外,除非事先获得用户同意,本公司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但依据《个人信息保护法》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除外:
- 为保护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有必要,而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 为改善公共卫生或促进儿童身心健康发展特别必要,而难以获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
- 需要协助国家机关、地方公共团体或其委托者履行法律规定事务,而取得本人同意可能妨碍该等事务执行的情况下;
- 事先已告知或公示以下事项,并已向个人信息保护委员会提交报告时。
- 利用目的包括向第三方提供
- 提供给第三方的数据项目
- 向第三方提供的手段或方式
- 根据本人要求停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
- 接受本人请求的方法
- 尽管有前项规定,在以下情况下,信息的接收方不被视为第三方:
- 在为实现使用目的所必需的范围内,本公司将全部或部分个人信息的处理委托给第三方的情况;
- 因合并或其他原因导致业务承继而提供个人信息的情况;
- 与特定对象共同使用个人信息的情况,并且已事先告知本人或以本人容易知悉的方式公开以下事项:共同使用的目的、共同使用的个人信息项目、共同使用者的范围、共同使用者的使用目的以及对该等个人信息管理负有责任的人的姓名或名称;
第6条(个人信息的公开)
- 本公司在收到本人提出的个人信息公开请求时,将及时向本人公开该信息。但如果公开信息属于以下任一情形,本公司可决定全部或部分不予公开,并将在作出不公开决定后及时通知本人。此外,申请公开个人信息时,每件将收取1,000日元的手续费。
- 可能对本人或第三者的生命、身体、财产及其他权利利益造成损害的情况
- 可能对本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造成显著影响的情况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
- 尽管有前项规定,对于浏览记录及特征信息等非个人信息的内容,原则上不予公开。
第7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及删除)
- 当用户认为本公司所持有的其个人信息有误时,可以根据公司规定的手续,向本公司申请更正、补充或删除该个人信息(以下简称“更正等”)。
- 根据前款的调查结果,如果判断有必要接受该请求,本公司将立即对相关个人信息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
- 在根据上述规定进行了更正等操作,或决定不进行更正等处理时,本公司将不迟延地通知用户该处理结果。
第8条(个人信息的使用停止等)
- 当公司收到本人提出的请求,理由是其个人信息被超出使用目的的范围进行处理,或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要求停止使用或删除该信息(以下简称“使用停止等”)时,公司将立即进行必要的调查。
- 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如判断有必要接受该请求,公司将不迟延地对该个人信息进行使用停止等处理。
- 若公司根据上述规定采取了使用停止等措施,或决定不进行该处理的,公司将及时通知用户处理结果。
- 尽管有上述两项规定,如实施使用停止等措施需耗费大量费用,或在技术上存在困难的情况下,只要可以采取必要的替代措施以保护用户的权利和利益,公司将采取该等替代措施。
第9条(隐私政策的变更)
- 除法律或本政策另有规定的事项外,本公司可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变更本政策的内容。
- 除本公司另有规定外,变更后的隐私政策自发布于本网站之时起生效。
第10条(联系方式)
有关本隐私政策的咨询,请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
地址 | 〒150-0043 東京都渋谷区道玄坂1-18-3 プレミア道玄坂ビル7階 |
公司名称 | 株式会社 THL |
负责部门 | 未定 |
负责人 | 未定 |
电子邮件地址 | 未定 |